泰国宪法法院裁定解散远进党

发布时间:2024-11-24 13:12:44 来源: sp20241124

8月7日,在泰国曼谷,远进党前任党魁披塔·林乍伦拉(中)在泰国宪法法院裁定解散远进党后抵达远进党总部。新华社发(拉亨摄)

8月7日,在泰国曼谷,远进党前任党魁披塔·林乍伦拉(中)在泰国宪法法院裁定解散远进党后抵达远进党总部。新华社发(拉亨摄)

新华社曼谷8月7日电(记者陈倩慈 林昊)泰国宪法法院7日裁定,国会下议院第一大党远进党在去年大选期间承诺修改刑法第112条(即冒犯君主罪)的行为违宪,宣布解散远进党,该党执委会相关成员在10年内不得从政。

泰国宪法法院判决认为,有证据表明远进党去年在竞选活动中承诺修改刑法第112条以争取选票,此举企图颠覆以国王为国家元首的政权,属于违宪行为,宪法法院因此决定解散远进党。

宪法法院同时裁定,在2021年3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担任远进党执委会成员者自宣判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政。

根据远进党发布的一份名单,以上裁定涉及的执委会成员共11人,包括该党前任党魁披塔·林乍伦拉、现任党魁猜他瓦·杜拉通等。

宪法法院今年1月裁定,远进党在竞选活动中承诺修改刑法第112条的做法是在试图推翻该国的君主立宪制,违反了宪法相关条款,要求该党停止一切相关行为。今年3月,泰国选举委员会以远进党承诺修改刑法第112条涉嫌违宪为由向宪法法院提请解散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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