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00:26:31 来源: sp20241206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进行公开宣判。
“这些假冒我们商标的产品质量低劣,不仅低成本挤占了我们的市场份额,更是对企业形象、品牌信任度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被害单位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代表庭后感慨道。
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近千项专利。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像这样的企业新昌还有很多。新昌县检察院致力于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举措,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格局。
今年以来,新昌县检察院依法起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9件29人,通过对涉案产品的物流、银行交易等数据的分析研判,追诉采购员、经销商等漏犯7人,涉案金额300万余元,实现知识产权采购、制作、物流、销售等全链条惩治。
“十年办一案,教训很惨重!”办理新昌县某上市公司被商业秘密侵权案的承办检察官讲道。2014年,该公司技术人员俞某伙同福建某公司高管等2人,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被依法判刑,但之后该侵权公司仍未停止侵权行为。该院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提前介入,积极引导督促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取证,并远赴福建、云南等地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固定证据。经过不懈努力,该侵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终于被依法提起公诉。
商业秘密案件历时周期长、维权成本大。为防止类似上述案件的情形再次发生,今年上半年,该院助推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新昌县商业秘密保护集成式改革工作方案》,通过依托金融机构打造商业秘密保险箱存证平台。同时,司法机关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了案源联合查办机制,高效推进侦、诉、审“全流程一体化”知识产权执法,以及时敦促停止侵权行为。
判决赔偿,却拿不到多少赔偿,甚至丢了市场,是很多知识产权案件中权利人遇到的尴尬处境。
去年以来,新昌县检察院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工作,将赔偿权利人损失、获得权利人谅解作为侵权人认罪认罚从宽幅度的重要因素,以最大限度保障权利人的利益。
该院在办理王某某等22人侵犯商标权系列案过程中,在审查起诉阶段加强释法说理工作,组织3名侵权人与权利人达成了诉前赔偿调解,成功帮助权利人获得赔偿100余万元,同时也依法对侵权人提出了较轻的量刑建议。审判阶段,该院又支持引导权利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0件20人,帮助企业挽回损失200余万元。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不仅要追好侵权人的责任,也要看好被害企业的“病”。
今年,新昌县检察院在办理一外地企业侵害新昌本地企业商标权案件时,发现该侵害企业经营者产权意识薄弱、生产管理混乱,具有合规整改的必要性。因此,该院随即依托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启动了异地合规考察,合规整改的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得以保障。
上述案件的侵权人遍布浙江、上海、河北等地,作案时间长达两年,被侵害企业直到他人举报才发现自身被侵权的事实。针对此情况,该院及时召开了检察听证,并邀请职能部门代表、律师代表、业务专家等共同参与,为被害企业“把脉问诊”。另外,通过制发检察建议、邀请专家授课的方式,为企业更好发展开具了“良方”。
“科技创新一直是新昌的一张‘金名片’,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接下来,新昌检察将继续加强能动履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高品质检察助力。”新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斌向记者表示。(本报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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