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迎大变化:禁止中介渠道通过返现、赠送等方式,承诺约定外利益

发布时间:2024-11-26 05:52:15 来源: sp20241126

  每经记者 袁园

  4月16日,记者从业内获悉,近日部分保险公司内部发文要求,自4月15日起针对新转保家用车及驾乘险执行严格自律,严格车险费用管理。

  “4月15日,行业内部召开了一个关于车险的会议。会议认为,车险的综合成本率到了盈亏平衡的附近,如果行业高费用的行为不加以遏制,将严重影响车险的高质量发展。因此,经过综合考虑,准备在车险领域实施‘查处、通报、挂钩’三项机制。”某业内人士表示。

  禁止中介渠道通过返现、赠送等方式,承诺约定外利益

  日前,车险行业部分保险公司,已对各代理公司、经纪公司进行了要求。记者获得的文件显示,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车险费用管理的通知》要求,主动维护市场秩序,规范销售行为,协同行业打击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从2024年4月15日起,各代理公司、经纪公司要共同严格执行以下相关销售规范。

  一是严格车险费用管理,禁止通过返还现金或赠送有价证券和非条款类增值服务等方式,给予或者承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二是做好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宣传工作,规范销售行为,明确告知返佣属于涉嫌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共同提升客户服务品质与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三是行业定期对脱转保客户进行回访,一经核实存在返现或违规赠送非条款类的服务行为,将立即暂停开展业务合作,并保留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同步下发的也有针对保险公司销售团队的相关通知。自4月15日起,行业内多家险企,将针对新转保家用车及驾乘险执行严格自律。

  一是家用车0贴费方面,仅保留系统基础手续费,即燃油商业险15%、新能源商业险8%、交强险4%,驾乘政策区分续保及转保;二是家用车及驾乘0返现方面,禁止代理人端以任何形式返现,包括基础手续费不得返现,如违反监管自律,分公司主体处罚,对应代理人及专员按上限处罚。

  全行业试行“查处、通报、挂钩”三项机制

  据悉,4月15日,行业内部召开了关于车险的相关会议明确,车险行业费用高企及非理性竞争等问题有所缓解,但目前并未根本解决。为此,金融监管总局要求,在全行业试行“查处、通报、挂钩”三项机制,强化“报行合一”。

  三大机制分别为检查机制,按照“依法合规、讲求实效、自律规范、长牙带刺”的原则,组织各地对“报行合一”执行情况开展飞行检查,同时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对查实违反“报行合一”要求的保险主体,根据保险法实施停止使用车险产品处罚,并开展现场检查调查。

  通报机制,按季度通报各地区车险经营情况,包括:综合费用率与综合成本率排名情况、综合费用率与综合成本率季度环比变化、数据真实性情况(重点关注费用延迟入账、费用向理赔端转移、费用向非车险转移)等。

  挂钩机制,将各地区车险重点指标情况与当地停止使用车险产品典型案件数量相挂钩,原则上当季重点指标(综合费用率、综合成本率)表现较差、环比恶化幅度较大的地区,下季度应上报案例数量就较多。因重大灾害引起的波动将适当剔除,西藏地区暂不纳入。

  据悉,该机制于今年3月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召开的车险监管通报会上被提出,会上相关负责人透露即将试行。本次会议的召开则意味着车险行业控制销售费用、压降负债成本的监管工作再次收紧。

  “这次的要求很严格,目的是降低综合成本率。”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近两年,行业一直在推动规范车险行业的费用管控,为了促进车险生态规范发展,财险行业头部机构还发起了行业自律公约,号召行业从业者推动全行业发展向善向上,公平参与竞争,共同维护良好的车险市场秩序。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