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9 21:27:48 来源: sp20241209
工作背调无法通过 考公考编寸步难行
大学生“被法人” 身份冒用几时休
22岁的李学,真希望自己没做过所谓的“兼职”。
2023年7月,在宁夏上大学的他,因一份需要人脸验证的“兼职”而泄露了个人信息,莫名其妙地成为了四川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管。当年9月,他在报考公务员考试时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没能参加考试。
今年1月,李学将自己的遭遇发到了社交媒体,找到许多与之经历类似的人。在一个名为“冒名受害者”群聊里,将近400名受害者的身份被冒用,工作背调无法通过,考公、考编等寸步难行。
“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现在,李学已将相关情况反映给了四川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等待进一步处理。
“兼职”却被哄骗进行人脸识别
回想起去年暑假参与“兼职”时的情形,李学依然发蒙。
当时,在社交软件上,一名同城网友告诉李学,有一款手机应用程序刚推出,处于“拉新”“引流”阶段,因此他们急需为应用程序“充场”的人员,“根据你注册之后在应用程序上的活跃度,最高可以拿到2000元的报酬”。
在薪酬诱惑下,李学带着几个朋友一同前往约定好的地点。对方要求他们在手机里下载一款“新应用程序”,准备好身份证,跟着应用程序提示进行人脸识别,完成实名认证。
他回忆说,对方要求他们下载一款叫作“天府通办”的移动端应用程序,除了实名认证、人脸识别等需要本人操作的步骤,他们的手机几乎全程都在对方手上,“是由他们进行操作的”。
过程中,李学提出了对实名认证的担忧,但对方拍着胸脯告诉他们“很稳”,并称“许多像你一样的大学生都来做了,有的赚到了几万元”。
不过,在他们配合对方完成所有步骤之后,对方却称:“由于系统升级,暂时给不了报酬了。”随后将他们手机里的“天府通办”卸载了。
公开资料显示,“天府通办”移动端是四川省“一网通办”移动端总门户,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统一事项管理等基础支撑体系,面向自然人和法人提供一站式网上办事渠道。
根据“天府通办”移动端的指引,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发现,只需要在其中点击“企业开办”功能,按照全部流程要求完成名称、税务、公安等事项的登记后,再由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人脸识别和电子签名,这一申请便能进入审核流程,如果通过便能拿到营业执照。
按照上述流程,在四川办理营业执照的手续不用本人到场,全程均可在移动端操作完成。
入职背调才发现名下多家公司
因为“兼职”而导致信息泄露的,不只李学一个人。2023年12月,在四川一高校读研的周青,通过一家公司的面试。他与公司达成就职意向,但在背景调查的阶段,录用流程却无法推进。信息显示,他名下有多家企业。
他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涉事公司注册地在北京房山、怀柔两区,注册时间均在2021年12月。其中,他是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两家公司的监事,这4家公司都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周青称,自己从未注册过这些企业。但对他来说,想要走正常流程撤销企业设立非常困难。税务部门的信息显示,有两家公司在同一时间段开出了400多万元的发票,他需要先补齐未缴的5.86万元税款。“这些发票都是虚开的,甚至有可能涉嫌犯罪。”他说。
根据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虚开的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周青怀疑,自己的身份和人脸识别信息可能被冒用了。为此,他调取了涉事公司注册使用的人脸识别存档照片,发现这是他2019年时的照片。
他回忆起自己在2019年做过的一份“兼职”,同样是下载几款手机应用程序,注册成功后给钱。
“这两款手机应用程序,我都在里面进行了人脸和实名认证,后来,其所属企业倒闭了。”周青认为,应该是不法分子盗用了当时的人脸识别信息,并且冒用身份注册了多家企业。
公开信息显示,当年一个以周青的名义注册的应用程序,于2019年10月因涉嫌网络传销、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被湖南省长沙市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1月17日,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回应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接到周青反馈后,他们已经开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我们会依法作出相关行政决定”。
公民人脸识别数据被公开叫卖
只是找了一份“兼职”,怎么名下就多出了这么多家公司?
不只在四川,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在北京,注册公司同样可以全程网办,但需要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在线签字等。
周青提供的一段视频显示,打开在北京注册公司需要用到的“北京企业登记e窗通”应用程序,使用自己提前录制好的视频进行人脸识别,却能够通过该软件的检测。
对于该问题,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开发、维护该软件的权限并不在他们这边,因此他们并不清楚背后的原因,对于可能存在的漏洞,他们会向上级部门反映。
“北京企业登记e窗通”平台的客服则称,用户在身份认证阶段需要按照提示进行眨眼等动作,事先录好的视频无法通过人脸识别,目前还没有收到相关反馈与投诉。
据了解,在一些境外社交软件上,有商贩公然兜售人脸识别的相关数据,“全套仅需100U(U是一种虚拟币,折合人民币约700元——记者注)。”
一名商贩发来的截图显示,他们所指的“全套”,不仅包含身份证正反面图片、本人手持身份证的图片,甚至还有本人按照指令进行“向左转”“向右转”以通过人脸识别活体检测的小视频。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苏程律师提示,如果当事人发现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盗用、冒用注册为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的,应按照情节选择不同的维权方式。如向主管的市场监督局提起撤销冒名登记(备案)申请,申请该局立案调查并撤销相关登记;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涉事公司办理撤销冒名身份的工商登记;或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对涉嫌盗用、冒用不法分子作出行政(治安)处罚。
苏程同时提示,“人脸识别信息”并不是被“冒名”的唯一认定标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通过档案材料、现场勘验、鉴定结论等途径对是否有冒名情况作出认定。
有关部门正加大对冒名登记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将于2024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执行。该规定加大了对虚假登记的打击惩处力度,设定了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100万元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责任,并衔接了刑事责任。同时,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市场主体登记限制等信用惩戒机制的运用;并对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认定予以更具体的规定,明确直接责任人,包括对实施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起到决定作用,负有组织、决策、指挥等责任的人员,以及具体执行、积极参与的人员。
对李学、周青来说,他们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撤销涉事企业的冒名登记,顺利找到一份工作。
(为保护受访者隐私,文中李学、周青为化名)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刘胤衡 陈晓 实习生 刘小芃 记者 黄冲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陈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