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6:29:41 来源: sp20241110
中新社 北京2月6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为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国务院日前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多位业内人士指出,《条例》确立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奠定了法治基石,开启了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法治新局面,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助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近年来,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2011年10月,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地启动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工作,2017年12月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交易。截至2023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纳入2257家发电企业,累计成交量约4.4亿吨,成交额约249亿元人民币,碳排放权交易的政策效应初步显现。
与此同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覆盖范围、产品多样性、市场透明度、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短板日益明显。为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条例》正式出台。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董事长赖晓明表示,《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是指导中国碳市场运行管理的法律依据,在碳市场发展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明确,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碳排放权交易应当逐步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条例》从碳排放配额分配等六个方面构建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为提升监管效能,《条例》还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平台,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全过程监管。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徐华清表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条例》的出台是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中的里程碑事件,开启了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法治新局面,为市场的运行和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条例》明确,碳排放权交易可以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现货交易方式。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欺诈、恶意串通、散布虚假信息等方式操纵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或者扰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秩序。
“2021年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后,整体运行较为平稳,但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的问题较为突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竺效说。
针对碳排放权交易实践中的数据质量管理问题,竺效表示,《条例》在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如实报告碳排放数据义务、数据的原始记录和管理台账保存义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之外,还进一步规定了技术服务机构的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条例》通过明确规定重点排放单位、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等主体的义务和责任,加强了对碳排放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有利于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平稳运行。
徐华清表示,《条例》对数据质量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核减下一年度配额、责令停产整治、取消资质、限制从业等法律责任。相较于此前管理办法,行政处罚力度有大幅提升,有助于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约束,有效保障碳排放数据质量。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统筹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平台建设,提升监管水平,形成监管合力。据透露,《条例》构建了规范有序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制度体系,下一步,还将出台相关配套规定。(完) 【编辑:黄钰涵】